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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等违规行为,中泰证券一营业部被监管责令改正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焦点   来源:休闲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5月8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未妥善处理客户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5月8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履行令改经查,重大正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事项未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报告被监员工管理不到位的等违情况。中泰证券对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薄弱,规行管责未能切实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为中

青岛证监局表示,泰证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券营决定对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因未义务业部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中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履行令改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营业部负责人傅咏梅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重大正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事项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报告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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